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考研动态 政策导航 复试调剂 专业学位 招生简章 院校政策 同等学力申硕 网上调剂 网上报名

TOP

北京建筑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3-06-25    来源:北京建筑大学    【

北京建筑大学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北京建筑大学始建于1936年,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土建类高校,1982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权高校,1981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2年被北京市确定为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基地与科技服务基地,2011年被确定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2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多年来,学校重视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培养,依托相关行业开展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建成有北京高校“城乡建设与管理”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

 

学校现设有11个二级学院和3个基础教学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218人,其中本科生7018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42人,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462人,留学生58人,招收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班62人;现有31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部特色专业3个,北京市特色专业7个;现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可涵盖5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10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410人,具有正教授职务的108人,拥有博士生导师29人;现有校内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50人,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222人,涉及90余家在京行业企事业单位。

 

学校分为西城和大兴两个校区。西城校区占地12.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大兴校区占地50.1万平方米,一期工程16.4万平米已竣工启用。本校图书馆纸质藏书134.8万册(其中与住建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共建中国建筑图书馆,共享40万册)、电子图书121万册,大型电子文献数据库40个,与住建部共建中国建筑图书馆,成为全国建筑类图书种类最为齐全的高校。

 

学校重视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按照《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共建框架协议书》的要求,根据行业企事业单位发展前沿问题和相关领域研究及设计工作需求,通过开放课题立项资助的方式,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组织研究生开展项目研究,加强研究生实践及创新能力的培养。目前,学校已与30家在京行业企业签订了框架协议联合培养研究生。根据企业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和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确定非全日制(在职)工程硕士及同等学力人员培养目标,结合企业的技术需求及学生的知识需求制定培养方案。非全日制(在职)工程硕士及同等学力人员的培养实行校内外双导师联合指导的模式,在校企联合及校院两级联合管理下,学校形成了完善的研究生培养模式。2010年,本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第三批“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自评估,并获得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授予的“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荣誉称号。2002年以来,学校联合相关企业培养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300余名,成为首都城乡建设与管理系统的骨干力量,他们参与了北京60年来重大城市建设工程。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5年来,本校在研各类科研项目1700余项,其中国家863、国家科技支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5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56项,其中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发明奖共8项,201020112012连续三年以第一主持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1年完成科技服务经费突破2.4亿元,连续6年过亿。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法国、英国、德国等22个国家和地区的34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为适应首都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和首都城市建设的需要,学校坚持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市化的办学定位,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管、理、法、艺等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高校。未来十年,学校将认真贯彻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开放办校战略,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建筑大学。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职)硕士生招生

 

(一)培养领域及研究方向

 

领域名称

 

(代码)

 

具体研究方向

 

拟招人数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

 

所在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213

 

建筑历史与理论

 

自定

 

快题设计(4小时)考试或专业综合考试

 

(二选一)

 

建筑学院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自定

 

建筑技术科学

 

自定

 

建筑遗产保护

 

自定

 

城市设计

 

自定

 

室内设计

 

自定

 

城乡规划学

 

自定

 

风景园林学

 

自定

 

结构工程

 

自定

 

结构力学

 

土木学院

 

岩土与地下工程

 

自定

 

土力学

 

施工技术与管理

 

自定

 

混凝土结构

 

桥梁与隧道工程

 

自定

 

结构力学

 

道路与交通工程

 

自定

 

道路勘测设计、

 

交通工程

 

建筑材料

 

自定

 

混凝土结构

 

国际工程

 

自定

 

工程项目管理

 

市政工程

 

自定

 

水质工程学(一)、(二)、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环能学院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自定

 

暖通空调

 

测绘工程

 

自定

 

工程测量学

 

测绘学院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自定

 

建筑电气基础、

 

自动控制综合考试

 

电信学院

 

建筑设备设计方法及理论

 

自定

 

机械设计

 

机电学院

 

工业工程

 

自定

 

系统工程

 

物流工程

 

自定

 

物流工程

 

经管学院

 

机电学院

 

环境工程

 

085229

 

城市水环境科学与系统工程

 

自定

 

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环境规划与管理(任选一门)

 

环能学院

 

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

 

自定

 

大气污染控制

 

自定

 

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管理

 

自定

 

项目管理

 

085239

 

工程项目管理

 

100

 

工程项目管理

 

经管学院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工程法律与合同管理

 

建筑业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均可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须20107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满4年,须20097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不超过本校2013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考试方式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职)硕士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本校只招收英语考生)。工程硕士联考科目GCT考试大纲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第二阶段,考生的GCT成绩公布(约201312月)后,本校将确定2013年工程硕士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GCT合格分数线。符合GCT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随时关注本校网站公布的分数线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参加本校自行组织的考生报考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四)报名办法

 

1.报名准备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此认证报告。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工作使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620日~710日,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所填写的相关信息。

 

2)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

 

3)网报成功后,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例如毕业证书号码、学位证书号码等)并打印。

 

4)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6),并于10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现场校验身份及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712日~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得到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本人应仔细核对现场确认软件当场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信考试承诺书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考试录取

 

2013年全国联考时间为1027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1017后登录学位网下载打印全国联考准考证。

 

GCT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本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约201312月公布)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到本校进行资格审核,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同时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

 

本校各二级学院负责对通过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领域、研究方向进行第二阶段的复试。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其它事项

 

1工程硕士采取 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生在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本校不负责其在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险和医疗等费用;

 

2工程硕士学习年限为35年,在校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半年;

 

3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联系介绍导师;

 

4.本校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设置于建筑学院的8个研究方向的培训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40000/人,其它领域与研究方向的培训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30000/人;

 

培训费收取方式:按课程阶段及论文阶段各占50%的比例分段缴纳;

 

5.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本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招生

 

 ()学术型学位学科点

 

一级学科名称

 

(代码)

 

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名称

 

(代码)

 

拟招人数

 

所在学院

 

数学

 

0701

 

070104 应用数学

 

自定

 

理学院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自定

 

环境科学与工程

 

0776

 

077601 环境科学

 

自定

 

环能学院

 

077602 环境工程

 

自定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自定

 

电信学院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自定

 

电信学院  机电学院

 

081103 系统工程

 

自定

 

电信学院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自定

 

建筑学(0813

 

01建筑历史与理论

自定

 

建筑学院

 

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自定

 

03建筑技术科学

自定

 

土木工程(0814

 

081401 岩土工程

 

自定

 

土木学院

 

081402 结构工程

 

自定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自定

 

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

 

自定

 

081403 市政工程

 

自定

 

环能学院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自定

 

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

 

081601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自定

 

测绘学院

 

081602 摄影测量与遥感

 

自定

 

081603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自定

 

交通运输工程(0823

 

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自定

 

土木学院

 

0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自定

 

电信学院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自定

 

土木学院

 

0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自定

 

机电学院

 

城乡规划学(0833

 

01城市与区域规划

自定

 

建筑学院

 

02村镇规划与设计

自定

 

03城市历史遗产保护规划

自定

 

04城乡基础设施规划

自定

 

05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自定

 

风景园林学(0834

 

01风景园林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自定

 

建筑学院

 

02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及理论

自定

 

03风景园林水环境生态修复理论与技术

自定

 

04风景园林资源经济

自定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01工程项目管理

自定

 

经管学院

 

02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自定

 

03工程法律与合同管理

自定

 

04建筑业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自定

 

工商管理(1202

 

120202 企业管理

 

自定

 

经管学院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自定

 

设计学(1305

 

01空间环境与设施产品设计艺术

自定

 

建筑学院

 

02传统手工艺与现代设计

自定

 

03公共艺术与视觉传达设计艺术

自定

 

04建筑遗产数字重构再现艺术与技术

自定

 

05设计伦理学与美学理论

自定

 

建筑遗产保护

 

99J1

 

01建筑遗产保护理论

 

自定

 

建筑学院

 

02建筑遗产保护规划与设计

 

自定

 

建筑学院

 

土木学院

 

03建筑遗产数字化保护

 

自定

 

测绘学院

 

04建筑遗产环境保护工程与技术

 

自定

 

环能学院

 

(二)培养办法

 

1.考生于每年3月、9月学期开学时分两批入校参加硕士生课程班学习,并签订申请修读协议书。在课程班修读期间,学员按照本校现行《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学员修满规定的学分,硕士生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可以进入论文阶段学习。

 

2.符合报考条件后申请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国家统一考试。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均须通过本校资格审查,进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信息平台注册并完成本校组织的现场确认后,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及相应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外国语水平考试应试语种须与本校相应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3.学员申请同等学力培养须向本校缴纳修读培训费。其中,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各个学科的培训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40000/人,其他学院各个学科的培训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30000/人。培训费分2次缴纳,入学时交纳课程阶段学习费用,论文开题前缴纳论文阶段学习费用,两个阶段各缴纳培训费总额的50%

 

(三)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及办法

 

1.申请报名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
  
2)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就近专业做出成绩;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前置学位是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报名办法

 

1)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2014年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份,具体时间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所报考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要求以当年本校研究生处(http://yjsc.bucea.edu.cn/index.htm)发布的相关通知安排为准。

 

3)考试时间

 

一般安排在20145月下旬,具体时间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4)参考教材

 

英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学科综合:

 

控制科学与工程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二版

 

建筑学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建筑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二版

 

城乡规划学

 

风景园林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三版

 

工商管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商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三版

 

5)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学位授予

 

申请人修完所申请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相应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须完成论文答辩。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四、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     邮政编码:100044

 

主管部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办公楼209室)

 

学校网址:www.bucea.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bucea.edu.cn/index.htm

 

联系电话:01068322241

 

联系邮箱:yanzhaoban@bucea.edu.cn    

 

联系人:丁建峰

 

序号

 

学院名称

 

联系人姓名

 

办公电话

 

邮箱

 

1

 

建筑学院

 

 

 

68322333

 

changjin@bucea.edu.cn

 

2

 

土木学院

 

吴智鹏

 

68321834

 

wuzhipeng@bucea.edu.cn

 

3

 

环能学院

 

张晓然

 

68322126

 

zhangxiaoran@bucea.edu.cn

 

4

 

电信学院

 

 

 

68322086

 

yangna@bucea.edu.cn

 

5

 

经管学院

 

 

 

68322108

 

yangming@bucea.edu.cn

 

6

 

测绘学院

 

 

 

68322153

 

liuxing@bucea.edu.cn

 

7

 

机电学院

 

赵世梁

 

68322514

 

zsl@bucea.edu.cn

 

8

 

文法学院

 

徐丹石

 

68322158

 

xudanshi@bucea.edu.cn

 

9

 

理学院

 

 

 

61209415

 

lihong3@bucea.edu.cn

 

繁体】【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北京大学创新青年国际精英课程招.. 下一篇西安工程大学2013年招收全日制硕..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