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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2011-03-02    来源:教育部网站    【

    从2011年起,研究生入学考试试行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自行打印,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若忘记登录用户名或密码,请点【点击此处】找回。

    下载的准考证为pdf格式文件。请下载免费pdf文件阅读器Foxit Reader 或到其它合法网站自行下载pdf阅读器。

    重要提示: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1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科目:
    1月1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1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1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1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1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生请注意】
    
    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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