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
安全学院
| 安全工程
| 085224
| 沈老师
| 0391-3986288 13569179065
| shenling@hpu.edu.cn
| |
能源学院
| 矿业工程
| 085218
| 兰老师
| 0391-3987910 13782709615
| lanjy@hpu.edu.cn
| |
工业工程
| 085236
| |
资环学院
| 地质工程
| 085217
| 武老师
| 0391-3987998 13673916662
| wuli@hpu.edu.cn
| |
环境工程
| 085229
| |
测绘学院
| 公共管理(MPA)
| 125200
| 李老师
| 0391-3987695 18236879056
| chyjs@hpu.edu.cn
| |
测绘工程
| 085215
| |
机械学院
| 机械工程
| 085201
| 张老师
| 0391-3987506 13203960707
| zmj@hpu.edu.cn
| |
动力工程
| 085206
| |
材料学院
| 矿业工程
| 085218
| 王老师
| 0391-3986909 15225803792
| QQ咨询群:438390180
| |
材料工程
| 085204
| |
化学工程
| 085216
| |
电气学院
| 控制工程
| 085210
| 朱老师
| 0391-3987566 13462417363
| dqyjs@hpu.edu.cn
| |
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土木学院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085213
| 陈老师
| 0391-3987639 18503907688
| dolphin8629@126.com
|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技术
| 085211
| 郭老师
| 0391-3987750
| jsjyjs@hpu.edu.cn
| |
软件工程
| 085212
| |
物电学院
| 材料工程
| 085204
| 徐老师
| 13223920360
| yonghaoxu@hpu.edu.cn
| |
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
| 085216
| 张老师
| 0391-3986812 15938139231
| leizh2008@163.com
| |
矿业工程
| 085218
| |
材料工程
| 085204
| |
工商学院
| 工商管理(MBA)
| 125100
| 孙老师
| 0391-3987625 13782819407
| sunguanghua@hpu.edu.cn
| |
物流工程
| 085240
| 郑老师
| 0391-3987625
15639159270
| zrq51920@hpu.edu.cn
| |
应急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MPA)
| 125200
| 王老师
| 0391-3986569 15139169339
| ylwang@hpu.edu.cn
| |
文法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045300
| 盛老师
| 0391-3986651 15139183538
| shenggeyu@hpu.edu.cn
| |
外语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不含非全日制)
| 045300
| 白老师
| 0391-3987778 13839159912
| wyyjs@hpu.edu.cn
| |
河南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46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老师、周老师
电话:(0391)3987234
办公地址:1#综合楼219
Email:yanzhaoban219@hpu.edu.cn
国家复试线公布以后,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网站将公布复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调剂的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学院复试细则中规定的准予参加复试的条件。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 接受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不接受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农村师资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
5. 全日制研究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专科考生、成人应届本科考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本科结业考生)调剂。
6. 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7. 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三、调剂流程
符合我校接受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招生名额尚有缺额的学院进行复试,具体程序如下:
1. 国家复试线公布前,有意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须填写《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进行预报名(http://adge.hpu.edu.cn/contents/4188/134696.html),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到拟调入学院公布的调剂联系邮箱。
2. 研究生处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后,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和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缺额专业接受调剂信息,各学院同时在自己网站发布调剂公告。
3. 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根据我校公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信息。(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两种渠道了解调剂相关信息。)不通过该调剂系统的考生调剂无效。
4. 研究生处通过研招信息网调剂平台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5. 复试方案与安排将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和招生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6. 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录取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7.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四、有关优惠政策
1. 调剂到学校的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励8000元。
2. 调剂到学校的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第一志愿报考“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奖励2000元。
以上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评选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以兼得(非全日制研究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