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
2011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祝贺你顺利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欢迎你到大连海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为了能按时、顺利报到,请你按下列要求做好准备。
1. 新生持以下证件2011年8月31日8:00-17:30到我校研究生部(综合实验楼S-311室)报到。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者请提前告知我部,无故超过一周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 录取通知书原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2寸彩色照片2张
(5) 填写并盖章的《研究生婚育状况登记表》一份(该表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送)
2. 新生报到时,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 (1) 户口所在地为辽宁省内的考生,不用办理户口迁移;
(2) 户口所在地为外省的考生,入学时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户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3) 定向、委培生不用办理户口迁移。
4. 新生入学前请持“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到档案保存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并由档案保存单位以机要形式在2011年7月15日前将档案寄往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部,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 党团员要自带组织关系。大连市以外的党员需将党组织关系开到大连市委组织部;大连市内的党员需将党组织关系开到大连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要带团员证,无团员证的带团员介绍信,介绍信开到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部团委;本院应届毕业生的组织关系不用个人办理。
6. 根据辽价发[2003]15号文件的精神,我校2011级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1) 第一志愿考生(农村区域发展、农业信息化专业除外)和调剂考生均免交学费,住宿费1000元/学年,并享受普通奖学金200元/月。
(2) 农村区域发展和农业信息化专业考生学费12000元,住宿费1000元/学年,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7.交款说明
(1) 为了保证安全、方便、及时的交费,所有新生务必于2011年8月1日以前携带随录取通知书下发的建行龙卡储蓄卡到当地建设银行,将学费、第一年住宿费存入储蓄卡,并至少多存1元(储蓄卡最低余额1元,多存不限,多存部分为个人存款)。请新生妥善保管储蓄卡,千万不要泄露密码。储蓄卡、身份证和密码一定要分别保管,以防存款被盗。大连地区的新生可在大连地区建行ATM机上更改密码后,再到建行储蓄所存款;大连以外地区新生可在当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修改密码业务。本卡用于研究生就读期间交费和发放助学金,毕业之前不可销户。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411-84762676。
(2) 所有新生务必于2011年8月1日前交纳学费、住宿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被录取资格。
(3) 根据大政办发[2009]73号文件精神,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在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
8.学校不受理新生贷款申请。
9.学校原则上要求新生均在校内研究生公寓住宿。若本人坚持在校外住宿,请务必于2011年7月1日前电话(0411-84762880)告知我部,并到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校外住宿审批表》和《校外住宿承诺书》,入学后再办理其它校内手续。
10.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事宜
(1)请学术型研究生新生登陆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导师队伍→学术型导师”网页查询本专业相关导师信息,确定导师人选,并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下载方式: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中心→左侧“培养”栏目)。如果选择校外兼职导师作为第一导师,请再选择一位校内导师作为副导师。不允许跨专业选择导师。该表格将于新生入学教育期间上交。
(2)请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登陆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导师队伍→专业学位导师”网页查询本领域相关导师信息,确定导师人选,并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下载方式: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中心→左侧“全日制专业学位”栏目)。必须校内、校外各选择一位导师。不允许跨领域选择导师。该表格将于新生入学教育期间上交。
11.我校禁止学生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热杯等电器设备,请不要携带。
12.新生来我校路费自理,可凭入学通知书购买半价票。校研究生公寓备有衣柜、书桌、书架、椅子。行李和日常用品自备。
13. 学校地址: 大连市黑石礁街52号(火车站、码头乘16路公交车终点站即是)
联系电话: 0411-84762665、 84762880
大连海洋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6月